前几天,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发布了关于安徽11名注册消防工程师被注销注册证的公告。
不止安徽省,湖南、江苏、甘肃、重庆等地也都发布了注销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的公告。
从各地的公告来看,主要是因为注册有效期满超三个月未延续注册/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已超三个月,注册证、执业印章才被注销作废 。
一消注册证被注销后不可继续执业。若想再次执业,需重新满足注册条件,包括取得相应学历与工作经验、通过考试获得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重点单位等条件,若是条件满足,再次向原注册审批部门申请重新注册即可。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审批部门应当予以注销注册,并将其注册证、执业印章收回或者公告作废:
可能会有同学有疑问,不是说拿到证书后终生有效吗,怎么还有“有效期”和“注销”一说?
其实是【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区别:
1、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后,拿到的就是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纸质版),该证书永久有效。
2、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
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工程师,当落实单位,以消防工程师身份执业时,需要申请注册。申请成功后,将发放专属的注册证,该注册证仅3年有效。
已经在单位注册的消防工程师,要及时查看自己的注册证是否还在有效期,临近日期需提前进行延续注册申请。
已经离职的也不要让单位白用你的证书,及时申请注销,注销一般需要提交与原聘用单位解除(终止)工作关系证明、在原聘用单位在职期间持续的社会保险证明、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本人手写签字的注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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