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公告》。 公告表明部分考生当次该科目成绩无效处理,原因是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携带通讯工具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 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七条规定,现将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及拟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 0571-85464667 附件: 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表 原文链接:
http://hrss.hangzhou.gov.cn/art/2023/11/10/art_1229578388_4218247.html
来源:优路消防工程师 |